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招商引资 > 正文
    购物车
    0

    菏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信息发布者:任烈梅
    2017-10-04 16:22:01   转载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辖七县二区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一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1.22万平方公里,人口1013万,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




    菏泽区位优越,地处鲁苏豫皖四省交界,200公里辐射半径内拥有2亿人口,中原经济区和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等政策叠加效应日益显现。



    菏泽交通便捷通畅,是国家公路交通主要枢纽城市。京九铁路与新亚欧大陆桥在此交汇,6条国道和14条省道贯穿境内,“米”字型高速公路网已经形成,与京杭大运河贯通的洙水河航道已具备通航条件。


    菏泽机场预计年底建成;鲁南高铁、京九铁路在菏泽十字交汇,均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预计2020年前建成通车;海关、商检、口岸、集装箱运输中心等涉外机构一应俱全。


    财税政策方面


    对外来投资企业,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全部返还,后3年返还5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5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由同级财政奖励给企业50%。新建的省级和国家级实验室(中心),同级财政奖励500-1000万元。


    收费政策方面


    重大项目服务性收费实行“一事一议”,各类规费、手续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市政府无权减免的,一律按下限标准征收。


    政策资金方面


    对生产性项目和国家、省奖励的重点产业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由政府主管部门协助申报国家、省政策项目资金。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及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工业企业,优先安排扶持资金。


    社会信用方面


    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社会信用支持。市设立贷款奖励基金400万元,对投放招商引资项目贷款作出较大贡献的金融机构按照考核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土地政策方面


    外来投资需新征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地政策前提下,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对重大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人才支撑方面


    对“两院”院士等特殊人才带项目、技术投资的,提供安家补贴和创业补贴,对其开展的各类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服务环境方面


    对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告知、抄告联办、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制。符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条件要求的,可以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贡献突出的授予“荣誉市民”等称号。外来投资客商在子女入学、入户、就业、社保等方面给予有限照顾。


    其他方面


    国内500强、世界500强企业到我市投资建厂的,在土地供给、财政扶持、行政收费、安排子女就业等方面“一事一议”。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